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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校院两级督导对2023-2024学年本科最满意教师、2024年本科教学卓越新秀奖候选人进行听评课的通知

来源:教务处      发布时间:2023-11-11      浏览量:

各教学单位:

按照《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本科最满意教师、2024年本科教学卓越新秀奖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学校拟组织校级本科教学督导和各教学单位的院级本科教学督导对各单位填报的候选人所教授课程开展长期听评课工作,即对候选人的课堂教学质量进行跟踪评价,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听课时间

2023-2024学年秋季学期(第11周开始)

2023-2024学年春季学期

二、听课方式

学校组织校级本科教学督导开展听评课工作;各教学单位组织院级本科教学督导开展听评课工作。

三、听评课要求

1. 每位参评教师所有的课均在听课范围内,一学期至少需被听够12学时,一年之内每位候选人至少需被听够24学时。考虑到部分候选人春季学期可能没有排课,建议教学督导秋季学期尽量多听。

2. 为保障听评课结果公平公正,建议各教学单位安排听课任务时分工听课。如:听课任务共24学时,需分配给3-4人听课,一人听8或6学时。

3. 原则上教学督导评价为优秀(90分及以上)的课程数量不超过总体评价数量的20%。

4. 教学督导每次听课后需及时将听评课结果详细填入“教学质量保障系统”,其中文字评价不少于50字。听课结果只能在当前学期录入,学期结束后,听课任务自动关闭,系统无法录入之前学期的听评课结果

在“翱翔门户”中搜索“质量”即显示“教学质量保障系统”,使用统一身份认证直接登录,无需密码。具体系统使用步骤请参考《教学质量保障系统使用手册》,见附件。

四、注意事项

1. 此次教学督导听评课的工作量计入各教学单位督导听评课的年终工作量进行统计。被安排听课的教学单位需定期进行“参评人已听课课时”统计,根据听课情况督促本单位教学督导做好长期听课工作,并于本学期结束后及时将统计结果报教务处备案。

2.两个学期的听评课工作结束后,学校将统计听课学时与评价分数,未按时完成互评任务的教学单位将影响到本单位最满意教师奖项和教学卓越奖项的评选工作。

3. 将教学督导对候选人的课堂教学质量跟踪评价结果作为最满意教师与卓越新秀奖评选的重要参考,是学校深化评价机制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请各教学单位务必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学校安排组织做好相关工作。

西北工业大学教务处

2023年11月11日